关于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新建温州至福州
高速铁路(浙江段)建设项目征收范围内
摇号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因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浙江段)建设项目工作开展需要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本单位于2026年1月15日发布《关于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浙江段)建设项目征收范围内房地产评估机构协商选定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协商一致的书面材料。
为确保评估机构选定工作公正透明,现本单位将从候选名单中通过摇号选定方式依法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本次随机摇号分二轮进行,第一轮根据评估机构候选名单顺序由评估机构代表各自摇出代表本评估机构的号码;第二轮由本单位工作人员摇出一个号码,该号码所对应的评估机构即为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浙江段)建设项目房屋补偿的评估机构。
本单位委托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为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浙江段)建设项目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摇号作现场公证。
评估机构候选单位在2026年1月29日下午3:00前到达摇号现场,逾期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摇号资格,将不再参加摇号。
现就摇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摇号时间:2026年1月29日下午3:00
摇号地点:灵昆街道6楼会议室(荣昆路2号)
参加人员:房屋所有权人代表、房屋征收部门、有关村委会和入围评估机构各委派1名代表、公证机构工作人员。
特此公告。
附件:灵昆街道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浙江段)建设项目房地产评估机构候选名单
灵昆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26日
附件:灵昆街道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浙江段)建设项目房地产评估机构候选名单.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