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05729114753/2025-1010452445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委会 |
| 成文日期 | 2025-12-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规划项目名称: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浅滩二期北单元C-01等地块及南单元A-01等地块详细规划
规划批复时间:2025年12月15日(温政函〔2025〕111号)
规划编制单位: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浅滩二期北单元C-01等地块及南单元A-01等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454.61公顷。规划范围具体为:西至雁波河-瓯锦大道-雁起路-雁波中路-瓯扬路,北至环岛快速路北段(即330国道),东、南至生态堤。
二、功能定位
秉持“雁栖瓯水,海上智城”规划理念,打造国家海洋经济示范区、生态海岛美丽湾区、陆海统筹发展示范区。
三、规划规模
本次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约1454.6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1241.11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约213.50公顷。
四、主要用地布局
本次规划范围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为88.40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97.28公顷、工矿用地341.79公顷、仓储用地134.9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46.71公顷、公用设施用地82.91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43.99公顷、留白用地5.13公顷、陆地水域面积为213.50公顷。
五、综合交通规划
本规划范围内城市道路等级分为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四个等级,其中,快速路为环岛快速路北段, 主干路为瓯锦大道、瓯绣大道、瓯江口大道、雁霄路、雁波北路、雁波中路和雁波南路;次干路为瓯扬路、瓯帆路和瓯石路;支路为雁栖路、雁宁路、瓯尚路、雁起路、雁展路、瓯晓路、瓯源路、瓯康路、瓯辉路等。
六、 城市设计引导
规划以“雁栖瓯洞”为主题,依托现状生态本底,顺应湾区水系与公共开敞空间格局,构建环境韧性优良的生态新城。规划强调轨道沿线及水廊道地区的商业功能培育,突出地域特色,塑造多元活力汇聚的魅力滨海城市。规划构建融合生态、安全、景观与文化的开放空间系统,持续优化城市蓝绿空间界面,塑造独具魅力的海湾城市风貌。倡导开放空间功能适度复合化,提升区域整体活力。
七、主要图纸
1、区位图
2、用地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