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2025-2026年首批拟合作基金管理机构的公示
时间: 2025-12-29 16:1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 作者: 郑炜俊 字号:[ ]

根据《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温海经〔2025〕13号),经报海经区管委会核准,拟同意上海高特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泰有系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隆门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3家机构作为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2025-2026年首批合作机构。现将符合《关于发布温州海经区科创基金2025-2026年度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指南的公告》要求的首批拟投资子基金方案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内(自2025年12月29日起到2026年1月5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温州瓯江口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冯先生,0577-88570918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昆鹏街道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1号楼421室

附件: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2025-2026年首批拟合作基金方案公示表

温州瓯江口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2025-2026年首批拟合作基金方案公示表

序号

合作基金名称(暂定名)

管理机构名称

合作基金规模(万元)

海经区科创基金出资额(万元)

海经区科创基金出资占比(%)

1

高特佳领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高特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304

4500

14.85

2

隆门新医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南隆门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0

6000

20

3

海河和泰⼈⼯智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泰有系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00

6000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