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温海经〔2025〕13号),经报海经区管委会核准,拟同意上海高特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泰有系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隆门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3家机构作为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2025-2026年首批合作机构。现将符合《关于发布温州海经区科创基金2025-2026年度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指南的公告》要求的首批拟投资子基金方案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内(自2025年12月29日起到2026年1月5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温州瓯江口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冯先生,0577-88570918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昆鹏街道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1号楼421室
附件: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2025-2026年首批拟合作基金方案公示表
温州瓯江口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2025-2026年首批拟合作基金方案公示表
序号 | 拟合作基金名称(暂定名) | 管理机构名称 | 拟合作基金规模(万元) | 海经区科创基金出资额(万元) | 海经区科创基金出资占比(%) |
1 | 高特佳领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高特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304 | 4500 | 14.85 |
2 | 隆门新医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海南隆门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 | 6000 | 20 |
3 | 海河和泰⼈⼯智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北京泰有系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 | 6000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