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05729114753/2025-1010454403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委会 |
| 成文日期 | 2025-12-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海经区财政局、龙湾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2018〕11号)和《温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关于做好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温财预〔2018〕64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温州市洞头区灵昆社区发展基金会自2025年度起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限为2025年1月1 日至2029年12月31日,现予以公布。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龙湾区税务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