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2003/2025-0004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海经区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商务联[2025]2号)、《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消费品以 旧换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公开征集2025年海经区第二批家电、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商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27日
二、申报条件
1.依法在海经区注册登记,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
2.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按照活动要求,及时、完整、真实填报智能家电、家居产品相关信息和资料;能建立 完整销售台账;
3.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函(授权期限需涵盖2025年整年);
4.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5.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有完善的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体系,有一定的收旧能力,能够按照相应标准和市场价格对旧家电提供置换服务;
6.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主办方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7.具备与本次活动支付工具进行合作对接的能力,满足资格校验、资格核销、补贴发放的条件;
8.接受社会各方监督,配合做好各项审计工作;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得变相提高产品价格,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三、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承诺书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5.企业门店目录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直营连锁门店信息截图。
6.与家电、家居企业拥有相关授权证明文件或销售协议盖章件(PDF版本)。
四、申报流程
活动期间,自愿参与且符合以旧换新活动要求的活动商家,按照本通知申报材料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全套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所有材料盖章扫描版,文件包注明企业名称+参与的类别)报送至区商务局。截止日期:2025年4月27日17时,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海经区商务局材料审核完成后,将适时公示参与家电、家居以旧换新活动的商家名单,并汇总上报温州市商务局。
五、相关要求
1.商家应按照要求参与活动,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先行抬高销售价格,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2.商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存在恶意刷单或套现等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整改、退回补贴资金、取消参与资格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3.本次活动补贴资金由商家先行垫付、过程结算。活动期间,商家要按要求对每笔消费补贴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上传专项系统,并配合开展活动资金审计工作。
海经区商务局,咨询电话:057788078513,地址:海经区昆鹏街道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1号楼718室。
附件:1.申请表
2.承诺书
3.门店目录表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商务局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
(家电/家居)消费补贴活动申请表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
经营地址 | |||
经营范围 | |||
2024年企业销售额 | 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手机 | ||
银行账户账号 | |||
申请单位承诺 | 我单位按照温州市家电、家居消费补贴政策有关规定,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材料等信息真实有效,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申请单位公章) |
附件2
承诺书
本单位申请参加2025年温州市家电、家居消费补贴活动,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如因提供的材料虚假或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无法获得补贴资金招致损失等各类情形)。
二、严格遵守活动要求,严格审核消费者的参与资格,规范家电、家居补贴政策适用范围,杜绝各种套利行为,对参与活动的家电、家居销售环节的真实性负责。若本单位未落实前述要求,将承担由此导致的资金损失。本单位同意,本条所述相关套利行为的认定以服务机构系统记录和判定规则为准。若服务机构发现有异常交易,本单位同意全力配合查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三、诚信经营,不得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先涨价后折扣等手段欺骗消费者。因本单位提供的服务及产品问题或企业参与政策门店未根据要求实施政策而引发的客户退换货、投诉和争议等,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妥善安抚并依法赔偿消费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积极配合温州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服务机构开展2025年温州市家电、家居消费补贴活动相关工作。无法配合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的,视为自愿放弃参与资格。
五、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媒体以及消费者的监督,配合
做好政府促消费活动消费券资金审计。针对自查及主管部门
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本单位知晓并同意,如违反以上任何承诺,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机构有权随时取消本单位所有门店参与政策的资格,并丧失后续参与家电家居补贴政策的资格,且本单位同意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机构可进一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一或同时采取以下全部措施,追究本单位相关违约责任:
(1)要求本单位全额退还经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机构认定的违约行为所涉家电、家居补贴政策资金;
(2)要求本单位赔偿违约行为所导致的一切损失;
(3)政策实施部门有权会同相关部门将本单位依法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
特此承诺。
本函自落款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承诺单位(盖章):
附件3
家电、家居企业门店目录表 | ||||||
序号 | 直营门店/网店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所属区县街道 | 门店经营地址/ 电商平台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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