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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灵昆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4-16 15:57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 字号:[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灵昆街道在海经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街道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开制度体系,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多样性,做到政府工作公开、透明、阳光。2024年,政府网站共办理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1件;制订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年度行政处罚5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内容产生;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灵昆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制度有待完善;各科室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对此,我们将认真按照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区党政办的指导下,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重点将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完善机制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开展专题培训,提升街道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科室负责人的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落实审核机制,保证各类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三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方法、新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灵昆街道未产生任何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