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申请,要求在77省道灰库码头建设温州瓯江口西片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工程临时用地,现予以公告。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瓯江口发展大厦1号楼920,联系电话:88078433)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 2025年2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