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2003/2025-00016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12 | 公开方式 | 依申请公开 |
各有关单位:
温州浅滩二期排涝工程项目一期为我区重要防洪排涝工程,现已完成初步设计。为更好地推进该排涝工程建设,我局经研究决定通过比价确定概算审查单位。现将比价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温州浅滩二期排涝工程项目一期总投资概算为40231.5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为22678.14万元。
工程位于温州市海经区浅滩二期范围内,新建堤岸约25.807km。河道工程包含瓯扬河、瓯帆河、雁霄河、雁波中河、瓯锦河等5条河道,河道总长12.26km,设计宽度在40-165m不等,其中瓯扬河长2.833km、瓯帆河长2.744km、雁霄河长1.709km、雁波中河长1.748km、瓯锦河长约3.226km;绿化工程包含瓯扬河、瓯帆河、雁霄河、雁波中河等四条河道绿地。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工程、绿化工程以及其它配套工程等。
二、邀请比价单位:海经区概算审查中介机构优选库内成员单位。
三、报价最高限价:本次概算审查比价费用报价最高限价7.66万元。
四、审价单位确定:报价次低者为中标单位;报价相同者,以报价函送达时间早者为中标单位;若只有两家单位报价,则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五、审价结果提交时间:待相关资料全部提交后起七个日历日内提供初步设计工程概算审价结果(正式结果一式八份)。
六、成果验收和付款办法:以会议审查形式进行成果验收;成果验收通过后两周内一次性付清费用。
七、报价函送达方式:报价函必须密封,并在2025年2月14日上午11点前以快递或专人送至我局。
地址:海经区灵蓉街66号发展大楼1号楼1112办公室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88078269,13091920003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发改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