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绿芒科技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温州绿芒科技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经营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本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温市监海经听字〔2024〕01号)。
因上述当事人在其法定住所(经营场所)及相关场所查无下落,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七条,《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规定,本局现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温市监海经听字〔2024〕01号)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温市监海经听字〔2024〕01号)
附件 2:拟吊销企业名单(21户)
附件1: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温市监海经听字〔2024〕01号).docx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