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金山环保集团每年300套智能化水处理成套设备项目 | 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浅滩二期 D-09c 地块 | 金山环保集团温州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 项目建筑面积38150.64㎡,总投资15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 套智能化水处理成套设备的生产规模。 | 于2024年7月19日在海经区管委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认真落实项目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以及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废水为项目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瓯江口西片污水处理厂排放。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激光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投料粉尘、注塑废气、恶臭。废气根据环评要求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078599
通讯地址:温州海经区经信生态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海经区经信生态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