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温州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温住建发〔2018〕37号)规定,对申请家庭进行准入条件审核。经审核,拟对下列1户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4日止,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88078459。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
2024年10月30日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2024年度拟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名单公示(10月份).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