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部分
(一)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组成现修改为: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及技术标组成。
1.商务标: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投标诚信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单独携带,不密封);
(5)投标保证金;
(6)资格审查资料,具体内容见本章第3.5款;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2.技术标:
(1)根据评标办法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二)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五、原件的复印件”中内容现修改为: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
5、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
6、项目管理机构:
6.1项目经理要求为注册建造师的,应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有延续注册信息的,应提供延续注册信息,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项目经理三类人员B类证书的复印件;
6.2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为职称的,则提供相应专业的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6.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附“三类人员”C类证书的复印件;
6.4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或者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过渡期内接受浙江省水利建设行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
6.5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提供“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网页打印件。
6.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记录打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6.7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提供“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网页打印件。
注:行政主管部门已启用电子证书且投标人已办理电子证书的,则有效的电子证书具备与同名纸质证书相同效力。
(三)以下内容空白,其他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国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