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浙江倍京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申请,要求原于2021年9月27日我局已批温州市灵昆岛F-01-01地块进行规划许可变更,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修改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现予以公告。
变更内容:1、车间层数增加至四层。2、总建筑面积调整为29378.0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调整为27637.06平方米,生产车间调整为22318.11平方米,容积率调整为2.18,机动车停车位调整为68辆其中地上33辆地下35辆,非机动车位调整为274辆。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瓯江口发展大楼1号楼904办公室,联系电话:55875081)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倍京医疗设备 建筑ZP[2021-12-28]_t3-Model.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