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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昆街道沙塘综合农贸市场周边临时配套用房临时工程许可批前公示
时间:2019-12-12 15:16 浏览次数: 来源: 瓯江口管委会 字号:[ ]

申请人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沙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局提出申请,要求在灵昆街道沙塘村建设灵昆街道沙塘综合农贸市场周边临时配套用房,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现予以公告。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局(瓯江口发展大楼,联系电话:55875081)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局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