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灵昆北段标准堤四期工程已由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平行抽检及第三方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温州市灵昆街道;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昆岛内。招标内容主要包括温州市灵昆北段标准堤四期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实体质量、桩基及机电金属等内容的检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本检测项目投资金额约1000000元。工期:实际检测工作全部完成后一周内提交检测成果报告。
3、本项目最高限价:(¥1000000元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必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机械电气、金属结构5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
3.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含网页标识或网址的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截图),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瓯江口政务网下载。
4.2 招标文件等下载时间:2019年1月21日-2019年1月29日。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交纳标文下载费用贰佰元/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9年1月29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瓯江口便民服务中心1楼审批大厅招投标窗口。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 陈工 电 话:0577-55873581
监督单位: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纪委 电 话:0577-55872100
投诉单位: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招标办 电 话:0577-5587516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0577-89502089
附件:1、温州市灵昆北段标准堤四期工程监理平行抽检及第三方检测项目(第2次).doc
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