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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变更登记公告
时间:2017-03-20 09:02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 字号:[ ]

经审核,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到期无异议的,即认为下述公告内容符合登记要求,我中心将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序号

不动产权利情况

备注

权利人

类型

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

用途

1

夏邦林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灵昆南路78号

330305011003JC00886F00010002

64.01/371.78

农村宅基地/住宅

 

公告单位: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