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119/2025-00056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规划项目名称: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浅滩二期北单元A-04等地块详细规划
规划批复时间:2025年6月17日(温政函〔2025〕35号)
规划编制单位: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浅滩二期北单元A-04等地块,总用地面积约539.65公顷。规划范围具体为:东至雁波中路及雁起路,南至瓯锦大道,西至雁霄路,北至瓯扬路及瓯帆路。
二、功能定位
以“雁栖瓯水,海上智城”规划理念,打造国家海洋经济示范区、生态海岛美丽湾区,陆海统筹发展示范区。
三、规划规模
本次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约539.6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513.87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约25.78公顷。
四、主要用地布局
本次规划范围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为5.36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9.11公顷、工矿用地342.6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00.39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91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54.42公顷、陆地水域面积为25.78公顷。
五、综合交通规划
本规划范围内城市道路等级分为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及支路三个等级,其中, 主干路为瓯锦大道(雁霄路-雁起路)、雁霄路(瓯扬路-瓯锦大道)、雁波北路(瓯扬路-瓯锦大道)和雁波中路(瓯扬路-瓯锦大道);次干路为瓯扬路(雁霄路-雁波中路)、瓯帆路(雁霄路-雁起路)和雁灵路(瓯锦大道-瓯扬路);支路为瓯兴路、瓯强路、瓯德路、雁历路、雁泉路、雁胜路、雁宁路(瓯锦大道-瓯扬路)、雁旋路、环路一、环路二、雁安路(瓯帆路-瓯锦大道)、雁起路(瓯帆路-瓯锦大道)、瓯正路(雁波中路-雁起路)和瓯明路(雁波中路-雁起路)。
六、 城市设计引导
本次规划城市设计以原有生态本底为脉络,强调结合湾区水系和公共开敞空间,打造具有环境韧性的生态新城。整体为工业发展特色风貌片区,形成简洁明快的建筑风貌。建筑组群体量不宜过大,应点面结合,形成集中连片的区域。建筑材料以钢材、玻璃、混凝土等节能环保、可塑性强的材料为主。局部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建筑,宜选择防腐蚀材料。建筑颜色屋顶和墙身以低艳度、中明度为主,允许在区域内使用小面积的高艳度颜色或强对比的色彩搭配加以点缀,丰富色彩的变化便于增加区域的趣味性。“第五立面”设计时应注重与建筑造型的整体性,与功能形式的统一性,与其他立面的和谐性,与技术经济的合理性。
七、主要图纸
1、区位图
2、用地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