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核发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排污单位被依法终止的;(三)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现根据上述规定拟注销以下1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特此公告。
序号
企业名称
排污许可证编号
证书有效期限至
注销原因
1
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
91330301MA285L5K86001Q
2027-08-07
项目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