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0〕1号)、《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温住建发﹝2019﹞157号)的规定,经海经区人才办和资规住建局联合审核,拟确认金海珍1人为符合人才住房购房补贴资格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下列单位反映:海经区人才办,88078160;海经区资规住建局,88078501。
附件: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2023年度拟享受人才住房补贴人员名单(3月份)
中共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
2023年3月22日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2023年度拟享受人才住房补贴人员名单(3月份).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