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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2003/2023-0134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11-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拟对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11#通用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23-11-07 11:36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11#通用泊位工程

项目位于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Ⅲ区东首

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用地面积为183814m2,总投资16511万元。泊位总通过能力68.2万吨,设计年吞吐量为60万吨,其中:钢材30万吨、保障物资10万吨、塑料树脂10万吨、其他货种10万吨

于2023年11月1日在海经区管委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认真落实项目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以及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详见环评报告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078586

通讯地址:温州海经区经信生态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海经区经信生态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