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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瓯江流域瓯江口入海口水系(一期)生态修复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公示
时间:2023-11-02 10:07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 字号:[ ]

      坐落于瓯江口浅滩一期E-01-12地块西南角,面积约3767.22平方米的土地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批准,已同意作为瓯江流域瓯江口入海口水系(一期)生态修复项目临时施工管理用房使用,使用人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昆鹏街道办事处,使用日期自2023年10月31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现予以公告。

关于同意瓯江流域瓯江口入海口水系(一期)生态修复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