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亩均办《温州市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2年工作要点》和《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2022年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温海经办发〔2022〕11号)文件精神,全区范围内所有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制造业,不包括供电、排水、燃气、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公益性企业,不包括集体用地上的微型企业)。分规上、规下企业开展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分为A、B、C、D类,现将初步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9月19日-2022年9月26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9月26日前向区经济发展局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577-88078283
地址:发展大楼1号楼1118室
附件:1.2021年度规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doc
2.2021年度规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doc
海经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