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19﹞70号)、《温州市人才住房配售配租操作流程》(温住建发﹝2021﹞17号)有关规定,现将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2022年度第一批符合人才住房配售资格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意见。
1.公示时间:从2022年6月22日起到6月28日止。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人才办、区住建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中共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工作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77-88078160;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7-88078501。
附件: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2022年度第一批符合人才住房配售资格条件人员名单.et
中共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工作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