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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受理编号:20210713-0010343)
时间:2021-07-14 16:49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瓯江口管委会 字号:[ ]

产权人徐元澄,尚冬兰继承该处不动产,尚冬兰(代理人:陈绍胜)因保管不善,04059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绍胜

202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