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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温州2021第74号)
时间:2021-03-01 10:40 浏览次数: 来源: 瓯江口管委会 字号:[ ]

下列产权人申请对土地(房屋)的权属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   15   工作日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无异议的,本局将予以办理该土地(房屋)的权属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蓉路66号发展大厦4号楼207室

                                                  联系方式:0577-55875314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

坐落

面积

用途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类型

备注

1

郑元平

330305011001JC02062F00010001

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南沙路141弄12-13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72.65㎡/房屋建筑面积261.55㎡

农村宅基地/住宅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