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昆麦香村蛋糕店等3家食品经营者(具体名单见附件)因经营主体资格已终止且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我局拟依法注销上述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对此,本公告所列食品经营者享有要求陈述、申辩的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被依法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577-88078761。
附件:全区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瓯江口新区分局
2021年11月2日
附件
全区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经营场所 | 主体业态 |
1 | 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昆麦香村蛋糕店 | JY23303840000425 | 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昆镇沙塘村沙塘街10号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2 | 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昆十里香饭店 | JY23303840000468 | 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昆街道沙塘村新街21号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3 | 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昆爱娥小吃店 | JY23303840001524 | 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昆街道海思村灵昆西路166号 | 餐饮服务经营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