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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瓯江口国际颐养健康社区项目规划核实公示
时间:2021-11-15 19:29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瓯江口管委会 字号:[ ]

温州太德恒康健康颐养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申请,要求对温州市起步区A-07b、A-07d-1地块的温州瓯江口国际颐养健康社区项目进行竣工验收规划核实手续,现将其规划许可与竣工情况公示如下。

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浙规证2018-030900030号。规划许可地上总计容面积245959平方米(其中A-07d-1地块地上建筑面积202803.00平方米,包含住宅195622.92平方米,物业用房1435.09平方米,幼儿园3226.47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485.07平方米,居家养老用房545.78平方米,消控室105.23平方米,弱电机房26.85平方米,配电房和开闭所1282.25平方米,电信机房49.66平方米,门卫室23.68平方米。A-07b地块地上建筑面积43156.00平方米,包含社区商业中心13313.12平方米,商务酒店26810.48平方米,零售商业2115.95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175.09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38.92平方米,青少年活动中心281.49平方米,公共厕所77.1平方米,消控室22.81平方米,弱电机房17.4平方米,配电房203.64平方米)。机动车泊位2473辆(A-07b地块机动车泊位502辆;A-07d-1地块机动车泊位197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5436辆[其中A-07b地块非机动车泊位2072辆(其中1050辆为机动车公共泊位换算而成),A-07d-1地块非机动车泊位3364辆];A-07b地块容积率2.0,A-07d-1地块容积率2.6,A-07b地块绿地率30.00%,A-07d-1地块绿地率32.00%(其中幼儿园绿地率32.00%),另地下总面积92279.00平方米(其中A-07b地块19260.00平方米,A-07d-1地块73019.00平方米),另A-07d-1地块架空面积5566.82平方米。根据浙江信宇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项目编号:XY18-292),地上总计容面积245910.73平方米(其中A-07d-1地块202801.05平方米,包含住宅195597.34平方米,物业用房1456.36平方米,幼儿园3278.93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467.18平方米,居家养老用房526.27平方米,消控室105.23平方米,弱电机房25.95平方米,配电房和开闭所1212.31平方米(其中开闭所100.09平方米),电信机房53.61平方米,门卫室23.66平方米,架空(计容)54.21平方米;A-07b地块43109.68平方米,包含社区商业中心13249.16平方米,商务酒店26900.09平方米,零售商业2071.14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166.98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39.67平方米,青少年活动中心272.63平方米,公共厕所76.48平方米,消控室和弱电机房31.75平方米,配电房201.78平方米;机动车泊位2473辆(A-07b地块机动车泊位502辆,A-07d-1地块机动车泊位197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5436辆[其中A-07b地块非机动车泊位2072辆(其中1050辆为机动车公共泊位换算而成),A-07d-1地块非机动车泊位3364辆];A-07b地块容积率2.0,A-07d-1地块容积率2.60;A-07b地块绿地率30.11%,A-07d-1地块绿地率32.08%(其中幼儿园绿地率36.00%),另地下总面积92273.52平方米(其中A-07b地块18910.13平方米,A-07d-1地块73363.39平方米),另A-07d-1地块架空面积5436.17平方米。其中:(1)A-07b地块建筑占地面积6730.63平方米,建筑密度31.19%;实测建筑总占地面积6777.06平方米,实测建筑密度为31.41%,比许可增加0.22%;A-07d-1地块建筑占地面积12522.69平方米,建筑密度16.05%;实测建筑总占地面积11946.78平方米,实测建筑密度为15.32%,比许可减少0.73%;(2)A-07d-1地块:实测总计容比许可减少1.95平方米,实测住宅面积比许可减少25.58平方米,实测物业用房面积比许可增加21.27平方米,实测幼儿园面积比许可增加52.46平方米,实测社区服务用房面积比许可减少17.89平方米,实测居家养老用房面积比许可减少19.51平方米,实测消控室面积与许可一致,实测弱电机房面积比许可减少0.90平方米,实测电信机房面积比许可增加3.95平方米,实测门卫面积比许可减少0.02平方米,实测配电房开闭所比许可减少69.94平方米,实测比许可增加架空(计容)54.21平方米。A-07b地块:实测总计容比许可减少46.32平方米,实测社区商业中心面积比许可减少63.96平方米,实测商务酒店面积比许可增加89.61平方米,实测零售商业面积比许可减少44.81平方米,实测社区卫生服务站面积比许可减少8.11平方米,实测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比许可增加0.75平方米,实测青少年活动中心面积比许可减少8.86平方米,实测公共厕所面积比许可减少0.62平方米,实测消控室和弱电机房面积比许可减少8.46平方米,实测配电房面积比许可减少1.86平方米。实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泊车位与许可保持一致,实测A-07b地块绿化率比许可增加0.11%,实测A-07d-1地块绿化率比许可增加0.08%,实测幼儿园绿化率比许可增加4.00%;实测地下总面积比许可减少5.48平方米(其中实测A-07b地块地下面积比许可减少349.87平方米,实测A-07d-1地块地下面积比许可增加344.39平方米),实测建筑层高与原审批基本相符,实测室内及室外地坪高程未超出规范合理误差值。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发展大楼1号楼9楼925),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联系电话:55875315、55875083).

规划竣工测量成果图-公元里.pdf

特此公示

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