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申请,要求在北提水闸西侧建设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灵霓北堤段港口陆域形成工程及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进港航道维护工程临时用地,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现予以公告。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发展大厦,联系电话:558753081)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