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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挖掘城市道路(温州市铂澳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 2020-09-08 10:24 浏览次数: 来源: 瓯江口管委会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批准

温州市铂澳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单位(个人),因永久开口的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瓯江口起步区瓯帆路温州市铂澳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人行道,合计开挖26.55平方米,批准临时占用挖掘时间:自202098日至2020107日止,计30天。

注 意 事 项

1、此证不得涂改,临时占用(挖掘)期满,将自行作废。

2、凡需延长临时占用(挖掘)时间、移动位置或扩大面积的应及时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3、要文明施工,注意安全,夜间施工照明设施要完善。

4、本证须悬持在明显位置,以便检查。

施工单位:温州市东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皮海桥  联系电话:136958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