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批准 温州市铂澳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单位(个人),因永久开口的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瓯江口起步区瓯帆路温州市铂澳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人行道,合计开挖26.55平方米,批准临时占用挖掘时间:自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10月7日止,计30天。 注 意 事 项 1、此证不得涂改,临时占用(挖掘)期满,将自行作废。 2、凡需延长临时占用(挖掘)时间、移动位置或扩大面积的应及时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3、要文明施工,注意安全,夜间施工照明设施要完善。 4、本证须悬持在明显位置,以便检查。 施工单位:温州市东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皮海桥 联系电话:1369580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