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周宅村村民中心装修工程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本工程为灵昆街道周宅村村民中心装修工程,位于灵昆街道周宅村。装修层数为4层,其中党建文化展示墙由投标人自行设计,党建文化展示墙总面积245平方米(其中1层为60平方米,2层为40平方米,3层为73平方米,4层为72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
(一)设计内容:
1总体方案应有鲜明主题,能较好反映党建属性、地方特色和未来愿景。
2策划内容对新时代党建文化的体现程度。
3党建文化展示的工程规划、内容设置、参观动线、风格导向的合理性。
4施工单位以原有建筑施工图为基础,现场局部调整,若有修改应本次同时出图。
(二)设计依据:
1. 本施工图以甲方所提供的建筑施工图纸,现场勘测及设计要求为基础。
2. 国家有关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规范、规程:(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修订版))(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验收规范》(GB520210-20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13)(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6)其它相关的国家现行规范。
3. 甲方提出的各类功能及形式要求。
(三)其他
1、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施工及验收规范。
2、不得任意变更设计图纸及选材和用料。施工中确需要变动设计时,须经各方商议后由设计方作出修改设计,方可按修改图施工。`
3、所有主材施工单位均需提供样品或样板,经甲方与设计方认可后方可施工。
4、为确保设计效果,重要材料选样需要根据设计要求,施工中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防火规范的要求。隐蔽工程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封闭。
5、为方便施工,在保证设计效果不变的前提下,内部构造可根据施工方常用做法作适当调整,但必须确保安全、可靠。
6、 施工单位对图纸有任何问题应及时提出,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
二、原招标文件设计图纸作废,以新设计图纸为准,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三、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5. 投标文件的递交中5.1款修改为“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1号楼4楼收标处。”
四、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3.4、5.1款作如下修改: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3.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0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汇出,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不得现金解入。各投标单位必须在2020年9月17日16:30前将投标保证金到账至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账户。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截止时间未到账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注:投标人先要在“瓯江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 注册报名,在通过审核后点击缴纳保证金,根据提示的账号汇入保证金,具体注册手续见公告附件。已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公司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变更备案信息以免造成无效保证金。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0年9月18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1号楼4楼收标处 |
注:本补充文件未涉及的其它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若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为准,给投标单位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1、
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周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