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温州瓯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使用温州瓯江口浅滩一期F-05-02-03进行瓯江口机器人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现予以公告。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联系电话:55875168)
特此公示
瓯江口机器人产业园工程--总图(建施)20200630_t3-模型.pdf
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