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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江口新区DN300临时给水钢管回收处置项目第一号补遗书
时间:2020-11-09 14:58 浏览次数: 来源: 瓯江口管委会 字号:[ ]

致各投标人:

温州市瓯江口新区DN300临时给水钢管回收处置项目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1. 原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条款

3.4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确保保证金到账,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汇出,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户转入,不得现金解入。各投标单位必须在2020111311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到至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账户。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截止时间未到账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注:投标人先要在“瓯江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 注册/)注册报名,在通过审核后点击缴纳保证金,根据提示的账号汇入保证金,具体注册手续见公告附件。

已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公司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变更备案信息以免造成无效保证金

”修改为“

3.4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确保保证金到账,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00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户汇出,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户转入,不得现金解入。各投标单位必须在2020111311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到至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账户。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截止时间未到账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注:投标人先要在“瓯江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 注册/)注册报名,在通过审核后点击缴纳保证金,根据提示的账号汇入保证金,具体注册手续见公告附件。

已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公司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变更备案信息以免造成无效保证金

2、本补充文件未涉及的其它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若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为准,给投标单位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1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