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瓯江口新区DN300临时给水钢管回收处置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温州瓯江口集聚区。
回收处置DN300临时给水钢管,包括其配件类,数量大约300吨(称重时,临时给水钢管及配件内水泥重量不扣除),综合单价最低限价为1000元/吨。
回收处置期限:按照招标人要求于30个日历天将竞得物回收装运、清理完毕。
具体出售数量和品种以招标人同意出售的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废旧物资回收或收购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
3.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物资回收或收购等相关内容。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招投标活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2日11:00前,通过“瓯江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 报名(未在瓯江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注册的单位,按照本公告附件注册)。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下载。
4.3招标文件等下载时间:2020年11月 5 日- 2020年 11月13日。
4.4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信息项所有投标人公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 11 月13日14时30分,地点为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4号楼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3858830638 电 话:15868774758,0577-86757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