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灵昆街道河道挡墙灾后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灵昆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a)项目概况:项目地址为灵昆街道,计划工期:30日历天。
(b)招标内容:1、双昆村南沙河两处共30米挡墙修复、双昆村灵南河三处30米及砼挡墙19米挡墙修复、双昆村尚家垟河8米挡墙修复;2、海思村灵昆河31米挡墙修复、海思村墩弄河80米(挡墙重建);3、叶先村叶先河6米砼挡墙、民胜河叶先桥附近60米挡墙修复;4、九村村九村河4处40米挡墙修复、九村村平安河7米挡墙修复;5、灵南河6米挡墙修复、灵南河支河10米挡墙修复;6、垃圾屋2座及路面拆除修复。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c)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d)项目投资估算40万元,建安费用约3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聘用叁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注册到本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3日17时前携带单位介绍信前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5477号国大广场9楼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8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办事处6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瓯江口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灵昆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联 系 人: 蔡先生
联系电话: 0577-86986018 联系电话:0577-88870798 15088558965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灵昆街道办事处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 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