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岩头道路景观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上岩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灵昆街道。工程总投资约399万元。
招标内容及范围为包括道路、绿化、排水等,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计划工期14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投标时提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12月17日8时30分起可通过温州•瓯江口网站上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1号楼4楼收标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上岩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监督单位: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纪委 电 话:0577-55872100
投诉单位: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招标办 电 话:0577-5587516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 话:0577-89502089
附件:1、上岩头道路景观提升工程.doc
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上岩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