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昆街道沙塘村爱心食堂改造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沙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灵昆街道 。工程总投资为64万元。
招标内容及范围包括围墙等,具体内容及范围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5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且无在建工程。(中标后提供,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下载
4.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7月13日08:30起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交纳标文下载费用壹佰元/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8年7月20日15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瓯江口便民服务中心1楼审批大厅招投标窗口。附:1、自驾请使用高德导航搜索“喜又多超市(瓯江口店)”,对面即瓯江口便民服务中心;2、公交出行请乘坐66路公交车至瓯江口管委会站(终点站)。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沙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沙塘村
联 系 人:麻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楠溪江路29号4楼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0577-56979803
传 真:0577-56979829
附件:
2、 编制说明-1.doc
3、 灵昆爱心食堂清单.xlsx
4、 小额招投标保证金代收及退付管理细则.doc
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沙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