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灵昆街道办事处
2、工程名称: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昆街道北段村、周宅村、上岩头村、海思村等村标准农田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3、工程概况:本工程地点位于灵昆街道;项目总面积约33.6432公顷,规划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约31.6372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田间道路、灌排渠、泵房等,项目总投资为541万元。本次监理服务期为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工期,直所有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并资料移交备案且办理竣工结算审核完毕至保修期结束为止。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保修期12个月。
4、投资金额:监理费约10万元
5、招标内容、范围:包括本工程建设施工等所有工程监理。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资格要求: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及丙级以上资质;②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水利部水工专业监理工程师;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请于2018年7月11日- 2018年7月13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在 楠溪江路29号4楼购领招标文件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8年7月19日14时30分;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灵昆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1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决定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在踏勘期间所发生意外和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负。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灵昆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0577-8698601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邹先生
电 话:15990708257
传 真:0577-56979829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灵昆街道办事处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