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瓯江口新区医院(三甲综合医院)建设一期医院辐射防护工程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序号10的评分标准为“投标单位辐射防护设计能力:投标人具有辐射防护设计能力(具有辐射防护设计资质或资质正在办理中的证明)”修改为“投标单位辐射防护设计能力:投标人具有辐射防护设计能力”。
2、防护门窗品牌“济南辉瑞、山东熠辉、浙江建安”修改为“济南辉瑞、山东熠辉、山东大华”。
3、原评标办法中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E-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E+偏差率×100×E2;
其中:E1=2,E2=1 ,E=60
修改为:
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E-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E+偏差率×100×E2;
其中:E1=1,E2=0.5 ,E=60
4、原定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8年10月23日14时30分,现修改为:2018年10月26日14时30分
原定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2日17时00分前,现修改为:2018年10月25日17时00分前
附件:1、瓯江口新区医院(三甲综合医院)建设一期医院辐射防护工程第二号补遗书.pdf
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