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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江口新区医院(三甲综合医院)建设一期医院辐射防护工程第二号补遗书
时间:2018-10-19 14:34 浏览次数: 来源: 瓯江口管委会 字号:[ ]

各投标人:

瓯江口新区医院(三甲综合医院)建设一期医院辐射防护工程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序号10的评分标准为“投标单位辐射防护设计能力:投标人具有辐射防护设计能力(具有辐射防护设计资质或资质正在办理中的证明)”修改为“投标单位辐射防护设计能力:投标人具有辐射防护设计能力”。

2、防护门窗品牌“济南辉瑞、山东辉、浙江建安”修改为“济南辉瑞、山东辉、山东大华”。

3、原评标办法中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E-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E+偏差率×100×E2;

其中E1=2E2=1  ,E=60

修改为:

  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E-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E+偏差率×100×E2;

其中E1=1E2=0.5  ,E=60

4、原定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8年10月23日14时30分,现修改为:2018年10月26日14时30分

   原定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年10221700分前,现修改为:2018年10251700分前

 

 附件:1、瓯江口新区医院(三甲综合医院)建设一期医院辐射防护工程第二号补遗书.pdf

 

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