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温州金马文具用品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亿支优质笔及配套产品的生产线和厂区扩建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温瓯集环建[2017]6号 | 2017年5月16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温州市环保局瓯江口新区分局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