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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7日做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17-11-07 09:14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 字号:[ ]

2017年11月7日做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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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蓝图文具有限公司年产6亿支优质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温瓯集环建[2017]17号

2017年11月7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温州市环保局瓯江口分局

  2017年11月7日 

温瓯集环建17号——温州市蓝图文具有限公司年产6亿支优质笔建设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