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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治水办关于劣V类小微水体(河道、沟渠)申请验收的公示(三)
时间:2017-10-30 15:03 浏览次数: 来源: 瓯江口管委会 字号:[ ]

        根据省治水办剿灭劣V类水验收工作管理办法和市治水办剿灭劣V类水验收工作计划,灵昆街道向我办提出6条劣V类小微水体(河道)和4条劣V类小微水体(沟渠)销号验收申请,经抽查复核合格,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5天,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区治水办联系,联系人:林展旭,联系电话:55875108。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治水办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


序号河道名称抽查复核时间复核结果所属街道
1灵昆河10.30 合格灵昆街道
2北九村河10.30 合格灵昆街道
3叶先河10.30 合格灵昆街道
4头号角河10.30 合格灵昆街道
5双陡门内河10.30 合格灵昆街道
6盟建陡闸内河10.30 合格灵昆街道
7晒场河10.30 合格灵昆街道
8岳松屋前河10.30 合格灵昆街道
9周宅村委会东侧10.30 合格灵昆街道
10周宅村文化礼堂后10.30 合格灵昆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