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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告知书--瓯江口新区绿居路建设项目
时间:2014-09-25 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 字号:[ ]
  征地告知书
  温土资瓯新征告[2014]0015-1号
龙湾区灵昆街道叶先村及相关权利人:
  因瓯江口新区绿居路建设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将有关征地事项告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征地用途:本次征地拟用于瓯江口新区绿居路建设项目建设,规划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2、征地位置:本次征地位于龙湾区灵昆街道叶先村(附征地红线图);
  3、征地规模:本次征地面积约0.855亩(具体以勘测定界为准);
  4、补偿标准:根据《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规定执行;
  5、安置途径:根据《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规定,本次征地涉及的被征地农民采用留用地安置等安置方式;
  6、其他事项:无。
  二、本次征地,委托浙江省测绘大队单位进行勘测定界、调查土地权属和青苗、附着物状况,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三、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青苗、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四、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冻结拟征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承包权调整和流转、户口迁入等事项。
  五、本征地告知书送达集体经济组织后,由送达人员会同集体经济组织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贴公告。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瓯江口新区分局
  灵昆街道办事处
  2014年08月26日
   征地告知书
  温土资瓯新征告[2014]0015-2号
龙湾区灵昆街道王相村及相关权利人:
  因瓯江口新区绿居路建设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将有关征地事项告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征地用途:本次征地拟用于瓯江口新区绿居路建设项目建设,规划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2、征地位置:本次征地位于龙湾区灵昆街道王相村(附征地红线图);
  3、征地规模:本次征地面积约7.506亩(具体以勘测定界为准);
  4、补偿标准:根据《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规定执行;
  5、安置途径:根据《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规定,本次征地涉及的被征地农民采用留用地安置等安置方式;
  6、其他事项:无。
  二、本次征地,委托浙江省测绘大队单位进行勘测定界、调查土地权属和青苗、附着物状况,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三、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青苗、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四、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冻结拟征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承包权调整和流转、户口迁入等事项。
  五、本征地告知书送达集体经济组织后,由送达人员会同集体经济组织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贴公告。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瓯江口新区分局
  灵昆街道办事处
  2014年08月26日